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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布花木产业发展十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佚名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执行期为5年。

  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市花木产业各项数据亮眼,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亟须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破解花木产业瓶颈问题。此次出台的十项措施包括:科学规划花木主产区布局、加快花木交易市场建设、加大科研创新研发投入、建立星级新型经营主体评选制度、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简化进出口通关程序、推进国际和深化对台交流合作、大力宣传花卉文化。

  措施具体明确了对科研创新研发单位给予奖补的政策。漳州将每年争取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认证不少于20个,除省级财政对三分之一获得新品种权的单位奖励补助外,剩余未获奖补的新品种授权单位,市级财政将奖补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每年还将争取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对获得省级种质资源库建设的单位,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市级财政将奖补20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同时,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3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开展花博会和相关花事展示展销活动,各地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支持花卉产业发展。

  漳州花木产业基础扎实,目前已形成以龙海区、高新区发展水仙花,漳浦县发展洋兰、榕树盆景、高端景观苗木,南靖县发展国兰等区域特色明显的花卉产业发展格局。2021年,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34.51万亩,全产业链产值366.42亿元,出口额9996万美元,均位列全省首位。(张萌)


原文链接:http://www.forestry.gov.cn/main/54/20220630/094145236283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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