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修订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分别于2020年6月1日和7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北京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对《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以下简称《规则》《基准》《基准表》)进行了部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规则》《基准》《基准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标准
各区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则》《基准》《基准表》的重要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凡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案件,必须严格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裁量分档作出处罚决定,《规则》《基准》《基准表》中未作出规定的,应当参照上述裁量基准作出处罚决定。
二、加强学习培训
为确保充分掌握和熟练运用各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请各区局、各单位积极组织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围绕新修订"一法一规"中对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加强学习,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区局的指导力度。
三、做好工作衔接
《规则》和《基准》《基准表》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绿办发〔2019〕5号)及其附件同时废止。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依据的裁量基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区局、各单位做好工作衔接。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1.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2.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6月23日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对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1版)修订情况的解读
原文链接:http://yllhj.beijing.gov.cn/zwgk/fgwj/gfxwj/202012/t20201221_2169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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