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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强化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 江苏省林业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非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委巡察组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导要求,镇江市局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的通知》(镇森防办发〔2024〕12号),就进一步强化当前森林防火,明确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牢固确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要树立从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的思想,紧绷森林防火安全这根弦,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二是紧盯重点区域。要认真落实两个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文化遗产及自然文化双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类火灾隐患。对森林分布区内输变电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爆材库、化工园区、化工厂等重要目标以及林城交界等高危部位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三是查处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在森林分布区7类违规用火行为,主要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违规祭祀行为,违规开展明火施工行为,违规电网非法狩猎行为,破坏森林防灭火设施行为,以及其他违规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等。

  四是提升应急能力。要对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护林员队伍组织以安全技能、避险技能、火灾扑救、装备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拉动检验队伍能力,提升队伍战斗力。要将《镇江市森林防火护林员十不准》(镇森防办发〔2024〕7号)多途径、多方式传达到每一名护林员、临时增派人员以及承担护林任务的志愿者,强化对队伍的检查、督导、管理工作。


原文链接:http://lyj.jiangsu.gov.cn/art/2024/7/26/art_7085_11307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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