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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指导基层开展种苗生产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切实提高种苗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确保为“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提供良种壮苗,助推我区生态建设。近日,宁夏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组成工作组,赴固原市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事后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工作组现场查看了六盘山林业局、宁夏锦春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盛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种苗生产和经营档案管理情况。对生产和经营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要求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开展生产经营,杜绝假冒伪劣种苗进入流通市场,积极做好林木良种生产和经营档案管理。

  此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单位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了从业者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促进了企业规范、依法、诚信经营。


原文链接:http://lcj.nx.gov.cn/xwzx/lykk/202411/t20241101_4715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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