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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开展首笔林草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从严守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佚名

  为保护银川市森林草原资源,全面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落地,近期,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联合西夏区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召开关于“西夏区宁夏志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光伏问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会上,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对案件调查及推进情况进行了说明,各方对赔偿范围和金额、植被恢复所需费用、前期调查评估费用、履行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磋商。会议最终达成一致,现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该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41.5192万元。赔偿义务人作出积极回应,将履行赔偿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缴纳罚款,同时加快开展植被恢复。

  下一步,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将加强对赔偿义务人落实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跟踪调查,确保达到整改到位、修复到位。同时,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举一反三,从严推动银川市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等案件整改,切实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到实处,达到以案促改、以案示警效果,确保银川市林草资源保护安全稳定。


原文链接:http://lcj.nx.gov.cn/xwzx/lykk/202411/t20241114_4727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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