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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出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5-10-10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佚名

  近日,南充市林业局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国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管服并重、服务为先,着力构建市、县两级协同联动的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监管服务体系,为保障林地资源安全和生态功能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闭环管理服务和长效保障机制。

  《规范》以推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链条闭环管理为核心,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遵循可操作、可落地原则,进一步细化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任务,全面回答“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具体问题,既有细化的务实措施,也有量化的标准要求。事前阶段明确了“每年形成建设项目涉林要素保障清单”“建立跨县域项目用林协调保障机制”“实行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手续5个工作日办结”等服务措施,同时对材料审核、现场查(核)验、审批决定等流程的标准、时限等作出了规定。事中阶段对林地拨交、巡查监管、延期提醒、违规处置、通报预警等环节作出了细化规定。事后阶段明确了植被恢复、验收管理、整改销号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将纳税人及时有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作为办税、退税的联动因素,有效提升林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效率,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还明确了4个方面17条具体责任追究情形,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及服务质量低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明确具体问责措施,并对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实施失信惩戒,倒逼各级各有关单位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下一步,南充市林业局将密切关注《规范》执行情况,并根据实践效果和上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完善,着力构建森林资源监管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lcj.sc.gov.cn/scslyt/sxdt/2025/9/29/65b472cfc2db461e9d88f3bed8619e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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