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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来源: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佚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25〕2号)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保留15件,予以修改1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原文链接:http://lycy.hebei.gov.cn/article_79036.html?k=Z3JvdXBpZD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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