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林业资讯 > 正文

潮州发布今年第3号林长令

发布时间:2025-10-22 来源: 广东省林业局 作者:佚名

  

  近日,潮州市发布第三号林长令,明确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巡查、强化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叛卖鸟类行为,切实守护候鸟迁徙安全。

  林长令指出,鸟类等野生动物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林长令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保护监管责任。各级林长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鸟类保护的紧迫性、严峻性,将鸟类保护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保护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二要强化日常巡护,筑牢源头保护防线。各级林长要强化日常巡护工作,统筹镇村干部、护林员等力量,对农田、果园、湿地、山林等鸟类栖息地、繁殖地,特别是凤凰山脉、饶平沿海等候鸟迁徙通道开展网格化巡查和“清网清套清夹清毒饵”行动,确保巡查工作不留盲区、不存死角。推广使用对鸟类无害的防护设施和技术,严防张网捕鸟等乱捕滥猎及破坏栖息地行为。各县区需加强边界区域的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共享信息,共同打击跨区域非法猎捕、交易等违法行为。加强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快推进鸟类收容救护体系建设,指定收容救护机构,落实接收、救护工作。

  三要深化分工协作,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的作用,林业、农业、公安、市场监管、市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深入推进野生动物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餐饮单位、加工厂等实体场所和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拉网式”排查,深挖非法捕猎、贩卖、运输野生鸟类的黑色产业链,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

  四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用好新媒体等手段,结合“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节点,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积极推进鸟类保护进校园活动,强化青少年教育,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利用乡村广播、社区宣传栏、短视频平台等宣传阵地,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曝光非法捕鸟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民间林长、护林护河志愿者组织、鸟类爱好者等公益宣传力量,营造全社会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设立并公布举报和救护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全力守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空间,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lyj.gd.gov.cn/news/forestry/content/post_47873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