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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山东省林业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我省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对《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多提宝贵意见,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2号(山东省野生动动物保护站),邮编250014;

  二、通过传真发送至0531-88550510;

  三、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s0528@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情况的说明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online_30077/yjzj/202507/t20250722_4837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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