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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02 来源: 江苏省林业局 作者:佚名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湿地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群众对湿地保护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资源的良好氛围。6月1日,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润泰社区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李群亲自参加。活动中,通过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耐心讲解《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政策咨询。同时各乡镇(街道)也通过微信、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湿地保护法》的宣传。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20余人次,群众的参与热情极高,获得了良好宣传效果。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市民既知晓了《湿地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又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保护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lyj.jiangsu.gov.cn/art/2022/6/2/art_7085_1046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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