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何需要跨学科研讨?
“‘生生之学’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跨学科学术研讨会近日在京举行。
本次会议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这一重大立法工程,邀请哲学、历史、文学、经济学、社会学、生态学、国际关系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与法学专家进行交流对话,形成从思想根基到规则表达的“全链条”讨论。会议旨在以中国传统“生生之学”为理论资源,探索生态文明话语体系的现代转化,为法典编纂提供文化底蕴、价值基础与制度框架的学理支撑,并对法典编纂提出对策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谢增毅在开幕致辞中指出,生态环境治理涉及人和自然的关系,也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跨学科研讨有助于为生态环境治理和法典编纂提供系统性、多角度的对策建议,推动法典编纂工作,助力构建中国自主生态环境法学知识体系。
会议围绕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起点、生态哲学、法典与文化表达、生态治理的社会结构、民族地区生态智慧、生态全球治理趋势、技术变革带来的治理方式重塑、动物保护理念的法治化路径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学者们普遍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坚持系统思维,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挖掘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历史和文化精华,并将其融入法典具体规则的设计。一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可通过对传统“生生”思想等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为生态法治提供价值源泉。二是注重制度创新,在全球气候治理、人工智能推动的能源转型、国家公园体制等实践背景下,应探索新型制度安排与多元治理模式。三是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涉及众多复杂领域,不同学科专家学者的参与有助于为法典编纂提供系统性、综合性方案,推动草案不断完善,也有助于生态环境法学知识体系的完善。
与会者一致认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的中国表达,不是对既有制度的简单整合,而应综合考虑中国传统文化、现实国情以及全球环境治理等因素,形成具有原创性和引领性的法治方案。与会学者提出,未来生态环境法典应能够在价值、制度与技术变迁之间建立稳固的协同结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认为,此次研讨会突破传统会议的单一学科模式,构建起多领域深度对话的平台,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与智识资源。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生态法研究室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家高校与科研机构的近50位专家学者出席。
上一篇:中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在京举办 蔡奇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加入
2025-12-18
一篇读懂在政讯通•全...
2025-12-18
19万补偿款当场履行...
2025-12-18
不起诉≠免责!“行刑...
2025-12-18
普法强基丨直击庭审现...
2025-12-18
说好一起盖房一起住,...
2025-12-18
退役不褪色 建功新时...
2025-12-18
基本农田动不得,违建...
2025-12-18
利剑护蕾 | “上课...
2025-12-18
利剑护蕾 | 禁毒“...
热门资讯
2025-12-18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何...
2025-12-17
环保有原则,守护家园...
2025-12-17
保护环境是国策,发展...
2025-12-17
环保法管在哪?咱村咱...
2025-12-17
啥是“环境”?身边草...
2025-12-17
环保法为谁立?护环境...
2025-12-17
中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
2025-12-16
丁薛祥会见新加坡副总...
2025-12-10
全面开展碳中和行动,...
2025-12-09
韩正会见德国外长瓦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