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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珍禽保护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19 来源: 江苏省林业局 作者:佚名

  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6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这部法律共7章65条,是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将引领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为深入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普及湿地保护知识,提高群众对《湿地保护法》的认知度,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走进周边乡村、社区、景区,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保护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册、宣传袋的方式,现场为群众讲解湿地保护基本知识,让群众了解什么是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湿地的功能及作用、我们如何去保护湿地、破坏湿地会造成什么后果、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知识。

  端午期间,盐城珍禽保护区以盐城丹顶鹤湿地生态旅游区为平台,进一步开展了湿地保护法知识问答活动,通过答题挑战的方式,让《湿地保护法》的内容、重点深入人心,向群众积极展示湿地之美和保护成效。

  此次湿地法宣传系列活动让广大群众掌握了《湿地保护法》的基本内容。保护区后续将持续宣传《湿地保护法》,让更多人懂得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营造广大群众珍爱湿地、共同守护湿地,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lyj.jiangsu.gov.cn/art/2022/6/8/art_7085_10473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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