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林业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6月以来,宜春市林业局积极行动,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方案,多措并举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联合市普法办,转发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踊跃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林业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宜春林业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转发“世界湿地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图片、视频、文章等信息,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和湿地保护法,提高对湿地和湿地保护的认识。
二是加强党建引领,促进业务共融。宜春市林业局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深度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双促,全力助推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保护湿地 我们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实地参观丰城玉龙河省级湿地公园,感受大美湿地,享受湿地保护成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意识。宜春市林业局和丰城市林业局在丰城某大型超市门口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湿地保护倡议书等方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湿地知识,传播湿地保护的重要性,组织广大市民群众在湿地保护倡议书签名墙上签字,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此次活动现场共展出宣传展板30面,宣传单800张,宣传手册500份,湿地保护倡议书签名墙1块,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
(作者:李朝婷 编辑:钟南清)
原文链接:http://ly.jiangxi.gov.cn/art/2022/6/23/art_39793_40044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025-12-19
辽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
2025-12-19
上海首次记录到斑姬鹟...
2025-12-19
政讯通环保会员发稿驳...
2025-12-19
省生态环境厅何焱副厅...
2025-12-19
清镇市:点“湖”成金...
2025-12-19
全省群众文艺创作业务...
2025-12-19
旅游合同“三步核查法...
2025-12-19
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
2025-12-19
上海提前完成全国碳排...
热门资讯
2025-12-19
辽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
2025-12-19
省生态环境厅何焱副厅...
2025-12-18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何...
2025-12-17
环保有原则,守护家园...
2025-12-17
保护环境是国策,发展...
2025-12-17
环保法管在哪?咱村咱...
2025-12-17
啥是“环境”?身边草...
2025-12-17
环保法为谁立?护环境...
2025-12-17
中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
2025-12-16
丁薛祥会见新加坡副总...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45号



